
(四)中央特科、政治保卫局
1939年设立的中共中央社会部亦非凌空创出,在人员、工作方式、机构职能上,接续自以1927年为起点的中共中央保卫机构。
周恩来在1950年回顾说:“情工发展是在1927年党登上政治舞台的时期,而不是在大革命失败以后。最初党还不懂得组织情报,遭到敌人袭击即失败,故在武汉成立特务工作处,附属于军委。”
1927年5月,周恩来在中央军事部下设立了专门部门,负责情报和保卫。
11月,周恩来对中共中央政治保卫机关进行整顿,建立中央特科。这是当代中国公安的制度史起点。
上海中央特科之外,中共保卫工作另一个源头在苏区。
1927年9月,毛泽东率秋收起义部队上井冈山,开始武装割据。
11月,中共江西省委制定《苏维埃临时组织法》,对于建立政权和专政机构等作出规定:要求在省、市、县苏维埃执行委员会内设立惩治反革命委员会;区苏维埃内设惩治反革命委员会,管理惩治反革命事宜。
1931年11月7日,红军中分散、无体系的肃反、保卫机构,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整合为国家政治保卫局。在中革军委设分局,在军、军团设分局长一人,公开代表国家政治保卫局,各师、团连设特派员,独立师以师为单位成立分局,团连设特派员,均属国家政治保卫局指挥领导。
保卫局在苏维埃共和国内和红军中,是“为防止异己分子的侵入活动与防止反动分子捣乱”,“侦察及处置反革命派的一个组织”。
长征到达陕北后,国家政治保卫局改为西北政治保卫局。
1937年9月,云阳改编,红军三个方面军改编为八路军115师、120师、129师。
“在军委、军、军区、师政治部之下设立锄奸部、旅设锄奸科,团营及独立支队设特派员,进行部队中的锄奸工作。
”从散见的材料可知,红军各军团政治保卫机构的干部,转任锄奸、保卫干部。
1939年,中央社会部和各中央局、地方党委社会部,以此前的锄奸、保卫机构和干部为基础组建。
作为制度史起点的中央特科与中央社会部的传承关系,与另外两个节点稍有不同。
中央社会部组建为军委公安部,军委公安部改建为政务院公安部时,仅作称谓、名义转换,人员、机构直接对接。
而中央社会部与上海中央特科的承接,因为环境复杂、多变和艰难,无法像根据地时代那样实现组织对接,两者主要通过核心领导层与重要干部人员上的连续性,表现出组织传递:
其一,第一任社会部部长康生和两位副部长李克农、潘汉年,以及地方部主任、情报训练班主任陈养山、社会部干部训练班(西北公学)负责人之一的李士英等人,均为中央特科时期的负责人或重要干部。他们直接负责了中央社会部的机构组建、干部训练和工作制度的制定,以及此后长期的具体工作领导,使得两个机构的气质、工作方式上沿袭一致。
其二,中央特科与中央社会部之间,组织传递性实现的另一个方式,通过苏区政治保卫局。
在政治保卫局组建之前的1931年4月,因顾顺章叛变,周恩来对中央特别工作委员会进行重新布局,对人员进行调整。暴露的中央特科重要成员“龙潭三杰”李克农、钱壮飞、胡底等人先后进入中央苏区,分别担任红军政治保卫局执行部长、红一方面军政治保卫局局长、红一方面军政治保卫局执行部长等职务。
这意味着,中央特科通过人事传递,与红军政治保卫局进行了组织接续。虽然钱壮飞、胡底两人均在长征中牺牲,但同样通过工作方式、工作技艺的传递,经由红军政治保卫局,带入抗战时各级党委社会部。
从而,当代公安机关与前述毛泽东所说“从事秘密工作”的保卫机构中央特科,和“与他对打”的军队政治保卫局的传承,标示了当代中国公安性质、基本气质和工作方式的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时间节点。
之所以最重要,是因为起始的元点,为此后的机构作出了规定性。这种规定性的感知,不是预先设定了起点,以“中央特科和国家政治保卫局→中共中央社会部→中央军委公安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安部”这样有目的的自我规定连续性方式所搜寻,而是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安部→中央军委公安部→中共中央社会部→中央特科和国家政治保卫局”回溯得出。
从作为上海中共中央保卫机关的中央特科和红军政治保卫机关的发端,清晰地显示出当代中国公安机关,在机构连续性上,直接服从于、附属于中共武装革命在1927年这一起点。
这一起点之构建,确定了当代中国公安的源初形态——作为生死较量的白区和苏区两条战线上的保卫机构而建立。
长期在中央特科、国家政治保卫局、中央社会部担负领导工作的李克农说:“我一生不外乎做了两件事,一是保卫党中央的'警卫员’,二是统一战线的'尖兵’。”
“ 革命的保卫者”,成为此后公安工作气质的核心构成。
由上可见,从上海中央特科和红军政治保卫局,到抗战和解放战争时代中央社会部,再到中央军委公安部,直到新中国成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构接续,保持了一个相沿的组织统一体。
组织体的接续,意味着规则所表征的工作方式、工作气质的相沿。由于机构组织的接续,在制度规范、工作方式上,中国公安机关保持了此前武装夺取政权时代革命保卫机关的风格气质。
从情报、保卫干部到公安负责人的人员同一
从1927年中央特科到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同为共产党领导的保卫机构,制度规则相同,不存在规则转换。
那么,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的部长、副部长与此前的中央特科、苏区国家政治保卫局之间,是否具有人员同一?
而且,新中国成立之后,自上而下建立了地方政权,在地方政权内设立的公安机关,是否同样具有与此前特科、政治保卫局情报、保卫人员具有同一?
对此处进一步考察,是确定公安组织传承关系的另一个重要因子。
对于新中国成立后公安负责人的历史经历,曾任红军国家政治保卫局执行部长的中顾委常委李一氓回忆:新中国成立后公安部的领导“大部分人都跟瑞金那时的国家保卫局有过关系。
公安部部长罗瑞卿,原来是一军团的保卫局局长;
副部长汪金祥,原是赣东北保卫局局长,长征后留在江西当保卫局局长;
副部长杨奇清,是陕北十五军团保卫部部长;
副部长许建国(即杜理卿)是三军团保卫局的执行部长”。
李一氓的回忆,提示了人事传承对于新中国成立后公安工作基本气质的决定。
因为,一个机构初建时的第一任负责人,需要建章立制,因此第一任机构首长通常奠定了这个机构工作惯习的最初起点。
详细考察建政初年,从中央到地方不同层级公安机关第一任负责人在红军、抗战、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后四个历史时期的经历,可以进一步确证不同时期保卫机构与新中国成立之后公安系统的组织接续,以及对此后公安工作影响的可能。
(一)中央公安部
部长、党组书记罗瑞卿,1927年入党。红一军团政治保卫局局长、红一方面军政治保卫局局长。八路军野战政治部主任。晋察冀第二野战军政委、19兵团政委。
唯一副部长、部党组副书记杨奇清,1929年入党,红三军团保卫局执行科科长。八路军野战政治部锄奸部部长。华北局社会部部长。1949年10月任公安部副部长兼解放军总政保卫部部长。
(二)六个大行政区公安部
东北,汪金祥,1928年入党,1932年任方志敏创立的赣东北根据地省苏维埃政府肃反委员会主席、政治保卫分局局长。中央苏区国家政治保卫分局局长。中央社会部第二部部长。东北局社会部部长、东北公安部部长。
华北,许建国,1923年转党,红一军团保卫局长。1939年任中央社会部副部长。1947年任华北局常委、社会部部长,1949年任华北局常委、公安部长、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
西北,李启明。1932年入党,红26军的团参谋长,西北政治保卫局工作。陕甘宁边区保安处(西北局社会部)科长、副处长,军分区司令员。西北公安军副司令员,西北公安局局长。
华东,李士英,1927年入团,1929年转党,1930−1932年先后在中共北方局、上海中央特科从事锄奸、保卫。抗战时期在中央社会部工作。山东分局社会部部长、省公安局局长。1949年6月为首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长。1950年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公安部部长。
中南,卜盛光,1930年入党,红四方面军政治保卫局执行部部长。129师锄奸保卫部部长。第2野战军政治部保卫部部长,中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部长。
西南,周兴,1925年入团,1926年转党,参加南昌起义。1934年任红一军团保卫局副局长。陕甘宁边区保安处处长、西北局社会部部长。1949年4月为第一任南京市公安局长。1949年12月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长。
(三)有示范性的大城市
东北最大城市、东北局所在地沈阳,何侠,1937年1月入党,在周恩来、叶剑英等领导的半公开办事机构西安七贤庄“红军联络处”工作。八路军山东纵队政治部保卫部侦察科长,开云体育app鲁中军区政治部锄奸科科长、鲁中公安局局长。安东省委委员、社会部部长。1948年10月任沈阳特别市公安局长。
中共中央所在地北京市,谭政文。1927年入党,1928年参加湘南暴动,上井冈山,闽赣军区保卫局长。中央社会部地方部长,晋绥分局社会部部长。中央社会部副部长。1949年任北平市公安局长。
西北最大城市、西北局所在地西安,陈养山,1924年入团,1925年转党,1928年3月进入上海中央特科。中央社会部地方部主任。1949年3月后任西北局社会部部长兼陕甘宁边区公安厅长,西安市公安局长。
南京国民政府旧都南京,周兴(同前)。
中国最大城市、华东局所在地上海,李士英(同前)。
抗战时期“陪都”、西南最大城市、西南局所在地重庆,刘明辉,1930年入团,1934年转党,红四方面军31军保卫局科长。八路军129师385旅锄奸保卫科科长。冀南军区政治部锄奸部部长。1949年后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华中最大城市、中南局所在地武汉,朱涤新,1929年入团,1930年转党,红1军团政治保卫局局长。八路军115师政治部保卫部部长。东北局西满分局社会部部长。1949年任武汉市公安局长。
华南最大城市、华南分局(后中南局)所在地广州,为从北平南下担任中央华南分局社会部长的谭政文兼任(同前)。
(四)省级公安厅长
因数量较大,仅以华东六省一市为对象:
山东李士英(同前)。
江苏黄赤波,1931年入党,红三军团保卫局科长。豫皖苏区党委社会部部长、苏北盐阜区保卫处处长。山东潍坊特别市公安局局长,1949年任苏南行政公署公安局长。合省后,任江苏省公安厅厅长。
安徽苏毅然,1936年入团,1937年转党,红四方面军总部警卫营工作。平西地委社会部部长。1945年、1948年两次任张家口公安局局长。皖南区党委社会部部长、皖南行署公安局长。合省后,任安徽省公安厅长。
江西王卓超,1933年入党,红一方面军保卫局执行部工作。延安市公安局局长。东北合江省委社会部副部长、公安处长。1949年南下任江西省公安厅长。
浙江李丰平,1931年入团,1932年转党,上海法南区委书记、上海反帝大同盟青年部部长。皖江区党委社会部部长,新四军七师锄奸部部长。中共鲁中南区社会部部长兼行署公安局局长。1949年5月任浙江省委社会部部长、浙江省公安厅长。
福建梁国斌,1929年入党,福建省国家保卫局局长。新四军锄奸部部长。华东社会部副部长。1949年任福建省委社会部部长、省公安厅厅长。
上海李士英(同前)。
由上可见,中央公安部、六个大区公安部、8个重要大城市、华东7个省级公安厅长,四个层级23个岗位、18位公安负责人,均为红军时代情报、政治保卫干部出身。
在抗战、解放战争时期,除罗瑞卿作为政治部主任、政委,为领导锄奸、保卫工作的负责干部之外,其余17人均直接从事锄奸、保卫的具体工作。
对人员同一性的考察,对于当代中国公安与苏联内务机关是否有师承关系,也作出了局部澄清。
苏联十月革命前,捷尔任斯基等俄共(布)、联共(布)情报工作开创者,是在沙俄掌握政权的情况下,与沙皇密探进行秘密较量。二月革命,沙皇被推翻,十月革命,临时政府被推翻,政权归苏维埃,然后向农村伸展。
中国共产党1927年从农村出发,公开武装割据,二十二年间,始终有一个公开对抗的军队与农村根据地政权。作为不同时期的公安前驱部门,工作重心是锄奸、保卫。
对新中国成立后公安负责人履历的上述检索,传递出的另一个历史消息是:18人中,仅李士英1939年护送周恩来到苏联治病后,曾在苏联学习,其他人均未到苏联学习过保卫。
1939年任中央社会部部长的康生,1933年后曾在苏联列宁学院学习,1937年回国。但康生1947年去晋绥根据地,1948年后调山东,任鲁中南区委书记,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养病,1958年后任中央文教小组副组长。“文革”前未再负责政法工作。
1949−1959年开创新中国公安工作的罗瑞卿,经验形成、积累于红一军团、红一方面军政治保卫局局长期间,新中国成立前从未去过苏联。1949年后,苏联虽在公安部派有顾问,罗瑞卿与伊凡诺夫等顾问在公安组织方式、工作方法等很多方面,有根本分歧。
曾任克林顿政府的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特别助理的李侃如对此有一个评价,认为:“当中国人采纳了斯大林治下苏维埃政治体制的主要构成部分时,他们决定不复制克格勃。这就是说,他们决定他们不会发展一套刺入党委和政府系统内部、以高度集中的方式运行、变成国中之国、最终只向最高领导人负责的秘密警察机构。”
新中国成立前保卫机构史的复杂性,使得对1949年后中国公安机关,与俄共(布)、联共(布)时代的契卡、格别乌、内务部等机构的关系,进行任何简单、单一的归纳,都过于草率。
由此,以1927年为端口的起源,之所以可能对此后公安的制度构成、工作气质进行锻造,不仅是出自组织接续,而且出自情报、保卫干部到公安各级负责人的人员同一。
{jz:field.toptypename/}人员同一,并不只是一种制度的自然顺接和随意,而是刻意的组织人事安排。
新中国成立初年对公安工作人事安排的历史构成考虑,在一起个例中凸显,这即是第二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扬帆的调职。扬帆于1950年6月接李士英任上海市公安局长,1951年12月被免职,改任华东公安部副部长。
扬帆(又名殷扬)抗战时为新四军军法处副处长、华中局敌工部部长。上海由三野解放,三野部队主体为新四军部队(部分为原山东八路军部队),老领导潘汉年此时为分管政法的上海市常务副市长,扬帆任职上海市公安局局长似为顺理成章。
但是,对此免职,扬帆自己坦然接受,他在回忆中说:“环顾全国各大区和省、市公安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几乎全是当过红军的干部,有的还是早年中央特科或延安中央社会部的老同志。”
作为扬帆前任的上海市公安局首任局长李士英,即是这样的“老同志”。
如前述,李士英上世纪20年代出身于周恩来直接领导的、负责保卫中共中央安全的中央特科。其具体的工作部门又是具有传奇色彩的三科(行动科,即著名的中央特科“红队”)。从在上海租界持枪锄奸,到抗战赴苏联执行机密任务,再到解放战争时期在一个大战略根据地任社会部部长,李士英在不同历史时期,工作能力尤其是政治忠诚度,都接受了考验。这是他能被任命为首任上海市公安局长的根据。
与接替扬帆任职的许建国对比,尤可见两人资历差距。
许建国1922年参加毛泽东、李立三、刘少奇等领导的中国最早的工人运动安源路矿三次大罢工,并在第一次罢工中入团,1923年转党,是中共党员中资历最老,比“大革命时期党员”(1924年1月−1927年7月)更早一代的“建党党员”。毛泽东、刘少奇等中央负责人都称他的原名杜理卿,可见许建国与中央主要负责人的历史渊源和熟悉程度。
许建国在红一军团保卫局、中央社会部、华北局社会部均担任重要职务。1952年1月,许建国由天津调上海,担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公安部部长、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公安局长。
与前后两任不同,扬帆是知识分子出身,1932年考入北京大学读中国文学,1935年8月到中央戏剧学院前身的南京戏剧学校任教,1937年入党。曾担任记者和演剧团副团长,1939年随剧团到皖南,参加新四军。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上海情况特殊。上海是蒋介石的倚靠——江浙财团的腹心所在,又是此前西方在华利益的核心城市,资本、各种势力汇集的轴心地带,社会治安异常复杂。另外,作为当时中国最大城市、中国最重要的工业城市、经济中心,地位至关重要。掌管上海警卫,由李士英和许建国看扬帆,其革命履历和资格,似嫌不足。
履历和资格,在革命队伍内历来重要。罗瑞卿在1954年第六次全国公安会议上曾批评公安干部:“不少同志对政法各部门表现不够尊重”,“自以为公安机关干部强,自己是主角,司法、检察部门、法院是配角等”。罗瑞卿认为这种习气的原因之一就是“资格老”。
由中央特科以来组织接续、人员同一,所产生的公安干部的“老资格”,对新中国成立后政权起点时公安机关的政治规格,又产生了深远影响。
转自:文化纵横
本文原载《学术月刊》2012年第6期,原题为《“革命的保卫者”——“大公安”格局发生的历史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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